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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3.5”学雷锋日,昨天,我市开展了系列活动来弘扬雷锋精神。在采访中,一位市民对记者说,“雷锋应该有户口,不能三月来四月走。”
为什么市民会有这样感叹?笔者认为,那是因为有些活动在群众眼里,只是摆摆架子,走走过场,过了“3.5”,又归于平静,雷锋不常在。
学雷锋,要突出习惯养成。我们在学习雷锋的奉献精神和钉子精神的时候,要坚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坚持不懈,保持惯性。如果我们只是一味地走过场,那样雷锋精神就会与我们渐行渐远。因此,我们必须要唱好学雷锋“四季歌”,让学雷锋变成我们的一种生活习惯,融入到修养和素质中去。
学雷锋,要有岗位意识。要做到从自己的本职岗位做起,坚持吃苦在岗位,奉献在岗位,使雷锋精神渗透在我们工作、生活的点点滴滴之中。同时,笔者觉得,各单位、各部门还应该建立长效机制,把学雷锋体现在职业精神上,培养螺丝钉精神,倡导岗位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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