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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增长122元 |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春节前发放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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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武英 潘洁 2009-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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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市劳保局获悉,我市企业2008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将上调,人均增长122元,春节前发放到位。
此次基本养老金的调整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普遍调整。2008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本次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的10%增加基本养老金。按上述标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全省2008年人均养老金水平10%(119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22元。2008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人员,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和5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和40元。
二是适当增加部分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发70元;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正高每人每月增发70元,副高每月增发60元;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退休人员中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发50元;基本养老金低于我市普遍调整后的平均养老金水平50%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月增发30元,增发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我市此次普遍调整后的平均养老金水平的50%,我市普调后的平均养老金水平1132.68元。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两个以上增发条件的退休、退职人员,按就高和不重复的原则确定增发金额。
(方武英 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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