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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为什么不让我看望孩子
肖遥   2008-11-27

  

本报讯 昨天下午,一位名叫心海的网友发布了一则信息。该网友说她与前夫离婚后,前夫的父母不让自己去看孩子,连去学校探视都不行。上次她在征得前夫同意后接孩子上外婆家住了两天,前夫的母亲就去孩子学校大吵大闹,现在就连老师都不敢让她探视孩子了,前夫现在连接她电话的勇气都没有了。该网友询问,若是要变更监护权需要什么条件呢? 记者就此问题联系了我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有关人士,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即使父母离婚了,孩子归其中一方抚养,但另一方仍然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对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不过,这样的法律规定执行起来确实有一定难度,有很多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都很难探视到孩子。 若真到了这一步,就只有变更监护权了,而变更监护权就需要起诉至法院才行。该工作人员表示,一般来说,至少需要满足2个条件才有可能变更成功。第一是拥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环境,第二就是必备一定的经济条件,也就是抚养孩子必备的经济条件。 (肖 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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