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看扬中
 
滚动播报
头条新闻
扬中要闻
综合新闻
社会民生
热线
江洲论坛
公告公示
专题特稿
影像扬中
视听在线
图闻扬中
文苑
健康
美食
风采
媒眼看扬中
当前位置:首页 >>看扬中>>综合新闻
综合新闻  
上一条:化抗疫精神为工作动能 下一条:2020年扬中市第十一届男子篮球联赛落幕
扬中市灵活就业女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年龄情况说明
  2020-11-29

  今年6月,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意见》(苏政发【2020】45号),要求自2020年9月1日起规范统一全省各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其中明确指出统一全省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政策。依据文件精神、结合扬中实际,现就我市灵活就业女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年龄政策执行情况说明如下: 自2020年12月1日起: 1、灵活就业女参保人员(含曾在企业参保后中断以灵活就业的人员)达到50周岁时,仍为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55周岁办理退休待遇领取手续。 2、原灵活就业女参保人员,达到50周岁时为企业职工身份参保缴费的,可以50周岁办理退休待遇领取手续。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女参保人员达到50周岁时,经认定其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如果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周年,按规定延长缴费至15周年时可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今后国家、省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施行。 重点提醒: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的女参保人员,达到50周岁(到龄当月)不办理企业职工参保缴费手续。 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扬中市融媒体中心 扬中市新闻中心
苏ICP备05003211号 苏新网备:201407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2120200010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10420010
联系人:蔡祥斌 联系电话:88327500 
您是本站第
358494539
位访问者
本年度:24870358 本月:7725876 今天:348749
 
本站不良内容举报
信箱:zy598y5@163.com
电话:(0511)8836681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WWW.12377.CN
  江苏省互联网有害信息举报中心
信箱:js12377@jschina.com.cn
电话:(025)88802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