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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工资增长机制备受关注。其中一个重要指向,是由于工人欠缺议价能力,工资由企业的经营者决定。如何解决这一弊端,企业工资协商这一制度及时地被我市推向了广大的企业。
如今我市许多的企业都能遵守这一制度,工人们的工资也相应地得到了增长,然而也存在有些企业长期不涨工资,职工收入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的状况,导致劳资矛盾突出,企业劳动争议增多。甚至,还引发一些怠工停工等群体性事件。协调企业内部关系,合理确定工资水平,显得十分迫切。
企业工资协商,顾名思义,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进行的协商。其中,协商时的平等关系,是能否取得实效的核心,也是经济民主的必然要求。可以说,有平等协商,才有真正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
所谓平等,是指企业经营者与职工们地位的平等,唯有企业的经营者平等地去看待为自己赢得利润的职工们,工资协商才能取得真正的实效,也只有这样,企业内部的关系才会更加和谐。
平等还指信息的平等。企业谈判者与职工谈判者,信息优势不言自明。因此,有必要建立信息发布渠道,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工种和行业,对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等,形成基础指导,从而提高职工们与企业进行工资协商的质量和水平。
笔者认为,建立在平等之上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不久的将来即可发挥作用。诸如“什么都涨,就是工资不涨”的抱怨一消失,企业和谐的生产、生活秩序,职工对企业的责任感和归宿感,也就建立了起来,这必然会给企业和职工带来双赢。
□陈 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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