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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新系统上线试运行,进一步推动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改革落到实处。
据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被称为房屋的“养老金”,对于房屋保修期过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保障房屋的正常使用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今年3月31日,经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扬中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正式通过,并于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为确保新《办法》顺利施行,数月来,市住建局着力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据复合更新、新系统上线、存储招标准备等工作。截至目前,我市2002年至2019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数据已基本复核完成,共涉及3.53万余户居民,1.5亿余元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新系统由江科大设计研发,现已上线试运行,初步完成了新《办法》实施后竣工验收的小区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新系统按幢代交和新《办法》实施前已竣工验收的小区由业主在行政中心窗口通过新系统自行缴费;此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放银行的招标工作也在持续推进中。
下阶段,市住建局将进一步整合局财务科、物管科、行政审批科等科室力量,切实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核算、收缴、存储和使用工作,确保老百姓的房屋“养老金”保值、增值。
(徐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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