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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司法局积极推进非诉讼纠纷解决综合平台建设,不断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初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格局。
一是向政府借力。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分别由市政府、镇区、村社逐层签订责任状考核,作为部门地方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由市委政法委牵头,成立非诉讼纠纷解决综合平台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联席会议、矛盾纠纷研判机制,对排查出非诉讼纠纷进行分析研判、调处化解,及时消除苗头隐患,减少不和谐因素。
二是向部门借力。与市法院联合发文出台《关于建立非诉讼纠纷解决综合平台的实施意见》,在市法院成立非诉讼服务分中心,并聘请3名退休老法官参与非诉讼矛盾纠纷化解。整合各部门资源,从医院、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中挑选了96名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人士,作为非诉讼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智囊团”,申请人可以在专家库中自己挑选觉得可靠的专家,对重大疑难纠纷“把脉问诊”。
三是向民间借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将一村一法律顾问活动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实现“一村(社区)一挂钩律师”,建立律师村社主任微信群,及时沟通调解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挂钩律师全面参与非诉讼纠纷调处工作。组建民间“五老说和团”、“矛盾助调团”、“群贤议事团”等23个社会组织参与非诉讼纠纷的排查化解,通过社会力量,汇成化解矛盾的强大推动力。 (樊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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