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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
您好!
全民参保、全民健康是全面小康的基础。让孩子健康成长,是每位家长最大的心愿,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根据《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扬中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相关规定,您的孩子应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社保费征管改革的相关要求,城乡居民 (含在校学生和学龄前儿童)的社保费征收工作自今年5月24日起已经移交税务部门。2020年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总额1206元,其中个人只需缴费300元,政府补贴906元。如果首次参保,请您携带孩子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先到所在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目前税务部门的缴费渠道有:1、农商银行城乡各网点柜面,2、市区金苇中路288号税务局社保服务厅窗口,3、支付宝、微信小程序(在支付宝首页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费”,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按提示操作即可),4、用社保卡与其开户银行签订代扣社保费协议 (家长的卡可代签)。
参保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偿50%,每年度可结算的门、急诊费用最高为2000元。发生的合规住院费用,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分段补偿,年最高限额20万元。
社会保险利已、利他、利众,是各级政府关心民生、反哺百姓的重要载体,今年,扬中市教育局首次在 《2019年扬中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适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时需提供社会保险凭证。市政府对首次参加学生保险的学生给予特殊待遇,无须三个月等待期,在2020年度即保即生效!
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已从8月份开始征收,为了您孩子的权益不受影响,请您尽快完成缴费,祝您及全家健康快乐!万事如意!
业务咨询电话:
扬中市医疗保障局:
88366165
国家税务总局扬中市税务局:
88330648
扬中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扬中市税务局
2019.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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