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28日中国共产党扬中市第十次党代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扬中市第十次代表大会批准中共扬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大会认为,中共扬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自市第九次党代表大会以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市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大会同意报告中提出的今后工作建议。
大会要求,全市各级纪委和广大纪检干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第十次党代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积极构建具有扬中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维护和促进我市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大会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要切实加强对纪检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机关开展工作,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环境。
大会号召,全市广大党员要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树立清正廉洁的形象,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断开拓进取、务实奋进,为加快“两个率先”、实现扬中新崛起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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