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看扬中
 
滚动播报
头条新闻
扬中要闻
综合新闻
社会民生
热线
江洲论坛
公告公示
专题特稿
影像扬中
视听在线
图闻扬中
文苑
健康
美食
风采
媒眼看扬中
当前位置:首页 >>看扬中>>热线
热线  
上一条:危险!小区楼顶非法搭建 下一条:未来三天多阴雨明天最高气温26℃
电瓶车“全副武装”过夏天
交警提醒:防晒“过分”隐患多
肖瑶   2019-07-14

   本报讯 最近天气时晴时雨,但大多数市民已经准备好了和盛夏“对抗”的“武器”,超长防晒服、遮阳帽、口罩,电瓶车也用防晒罩和遮阳伞进行了“武装”。 11日上午,记者在利民市场北门门口蹲点刚过五分钟,就见到了七、八辆加装了遮阳伞的电动车驶过,这些遮阳伞有的如普通伞状架在车把手上,有的如半封闭棚状从前至后罩在车身上,相较而言,使用半封闭棚状遮阳伞的更为普遍。 “这种棚子装上后,在拐弯和变道时,电动车都会显得比较笨重和迟缓,有时风大或者急转弯时还会感觉车要倒了。”市民彭女士坦言,“虽然知道这个不安全,但夏天实在太晒了,慢慢骑,小心谨慎些应该没关系。” 另一位大爷则认为:“这个挺牢的,而且前面的挡风板是硬塑料板的,比起那种软塑料皮的,视线更清晰一些,就是风大的时候要慢点骑,骑快了不稳。”随后记者又采访了几位市民,大家都觉得发生意外是小概率事件。 记者走访了解到,大部分市民的电动遮阳伞都是在本市一些百货商铺购买的,普通遮阳伞售价45元左右,而棚状遮阳伞售价70元左右,购买后店家帮忙安装,销售十分火爆。而在淘宝网上搜索“电动车遮阳伞”,销量最高的一件商品月销量达到3.5万+。 如此红火的遮阳伞加装到电动车上到底是否安全、合法?记者查阅《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了解到,该条例第71条对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载物有明确规定,即高度距地面不能超过1.5米,宽度左右不得超出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过0.3米。一般情况下,安装遮阳伞的电动车都违反了这一规定。 市交警大队城区中队队长戴道文也表示,加装遮阳伞会遮挡视线,其次,加装遮阳伞导致车体面积,增加了车与车之间的碰擦事故的发生率,而且加装遮阳伞改变了车辆原始结构,在快速行驶中遇到大风天气,易导致车辆失去平衡,发生交通事故。 “我们工作中,也处理过因市民骑车防晒措施做得过于‘充分’,使用防晒挡风罩导致事故的。”戴道文提醒广大市民,电动车安装各类遮阳设备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切莫为了享受一丝清凉,给出行埋下安全隐患。 (肖瑶)
  
  
  
版权所有:扬中市融媒体中心 扬中市新闻中心
苏ICP备05003211号 苏新网备:201407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2120200010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10420010
联系人:蔡祥斌 联系电话:88327500 
您是本站第
359089940
位访问者
本年度:25477220 本月:8332738 今天:167536
 
本站不良内容举报
信箱:zy598y5@163.com
电话:(0511)8836681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WWW.12377.CN
  江苏省互联网有害信息举报中心
信箱:js12377@jschina.com.cn
电话:(025)88802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