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31日,镇江市扬中生态环境局正式挂牌成立,副市长林成春参加揭牌仪式。
根据 《镇江市机构改革方案》和《镇江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要求,原扬中市环境保护局上收至镇江市生态环境局管理,并更名为镇江市扬中生态环境局。在履行原环境保护职责基础上,整合相关部门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等相关职责,更有利于增强生态环境监管的独立性、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有利于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大力推进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
林成春希望,新成立的部门要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紧密结合新定位、新职责、新要求,锐意进取,务实开拓,担当作为,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 (肖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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