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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节选)
  2019-03-13

  2019年2月14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办好职业教育的二十项政策举措,这一方案的出台,为高职院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政策指引和行动指南。 总体要求 01 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 02 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 03 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积极支持职业教育 总体目标 经过5—10年左右时间01 办学格局 政府举办为主→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 02办学追求 规模扩张→提高质量 03 办学模式 参照普通教育办学→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 具体指标 01 职业院校实践性教学课时原则上占总课时一半以上,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02“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超过一半03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具体措施 一、推进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1. 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 2. 在学前教育、护理、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大对初中毕业生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招生规模 二、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1. 院校内培训可面向社会人群,院校外培训也可面向在校学生 2. 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持有证书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三、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 1. 畅通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2.对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四、推动校企全面加强深度合作 1. 校企合作中,学校可从中获得智力、专利、教育、劳务等报酬 2. 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对进入目录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 3. 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五、推动企业和社会力量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 1. 各级政府部门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职能转变 2. 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兼薪制度 3. 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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