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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各自为政”到“一体化运作” |
我市交通事故处理“效能”加速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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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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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17时,扬中大道上一辆面包车与一辆红色私家车发生碰擦。太平洋保险公司查勘员小杨到达现场后,拍了几张图片发到“警保联动交流协作”微信群,民警朱星宇看了图片后,认定面包车承担全部责任。“正值下班高峰期,照片就能看出谁全责,让民警过来跑一趟是浪费警力资源。”小杨在现场用了20分钟将事故协调处理完成。
“如果让我们带回中队处理,最起码也要一个小时。”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胡永年介绍,大队结合扬中交通事故处理的实际情况,将公安、法院、保险公司、司法局等多部门纳入交通事故处理社会一体化联动工程,由原来的“各自为政”到现在的“社会一体化运作”,快捷高效地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让群众少跑腿。
“警保联动”
提升简易事故处理效能
早在2014年2月,扬中率先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综合服务中心,逐步形成了集“事故处理、道路救助、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于一体的事故处理新体系。2018年,交警部门结合上级公安机关要求,将公安、法院、司法局、保险公司、医院等相关职能部门纳入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总体格局,充分发挥各部门资源优势,实现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社会一体化联动。
为了有效推动“警保”联动工作,建立保险公司入驻值班共同处警制度,由人保、太保等相关大型保险公司安排人员入驻办公(其他保险公司委托办公),每天轮流与事故处理民警同步值班、同步处警、同步处理,并建立“警保联动”微信工作群,有效解决“警保”力量重复出现场问题。
同时,组织保险公司查勘员开展交管“12123”App专题培训,熟悉掌握App板块21种简易交通事故现场处理流程,大大提升了简易事故处理效能,减少了事故当事人往返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的办事时间。
“警医联动”
畅通“绿色通道”抢救
2017年5月,扬中大道民主桥路口一辆重型自卸货车与电动车碰撞,电动车上母亲当场死亡,12岁的儿子小王受重伤。扬中交警大队协调医院开辟绿色通道,全力抢救小王,并启用“路救基金”,在肇事方没有支付任何费用的情况下先期为小王垫付了抢救费用10万元,最终小王脱离了生命危险。
扬中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社会一体化联动中“警医联动”让许多事故当事人在第一时间得到救治。在此基础上,交警部门还就血液提取流程、畅通“绿色通道”抢救、“路救基金”垫付等方面展开探讨,进一步规范了事故处理在人伤急救、资金垫付、绿色通道、垫资追偿方面各单位应尽的职责。在人民医院设立警医联动办公室,真正实现110和120的无缝对接,保证了抢救的及时性。
2018年以来,道路救助基金共及时救助困难当事人103人,援助金额242.58余万元,人民医院救治道路交通事故人员2000余名。
“警法联动”
高效、快捷处理道交纠纷
2018年8月,施先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扬中238省道西侧非机动车道由南向北逆行时,与相对方向朱先生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施先生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双方就事故赔偿问题争执不休。扬中交警部门随即联合法院民庭专派人员对该案件赔偿问题及时介入,历经10天的反复调解,最终双方同意调解意见。
原先要耗时3个月的纠纷,在10天内处理完成,得益于社会一体化联动工程的“警法联动”。2018年10月,法院民庭专派人员入驻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全面推动“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运用,将大量的事故案件化解在诉讼流程之前,有效缓解了事故当事人民事赔偿调解难题。
从事故发生到报警事故认定、申请一体化、伤残鉴定、网上网下调解、一键起诉、判决、一键理赔的一体化运作。“警法联动”使得交警与人民法院沟通及时,当事人减少了诉讼奔波,也提高了交警部门调解工作的权威性。
□ 卞志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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