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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逾99% |
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增幅逾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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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帆顾祥云 2019-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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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市调解员卷宗制作培训评审小组检查调解卷宗
为进一步调动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人民调解工作有序开展,扬中市司法局积极探索逐步规范完善个案补贴机制。2018年全市共发放人民调解个案补贴 29.2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37%,全市各类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4756件,调解成功4744件,调解成功率达99.75%。
一是规范案件卷宗制作。每季度开展人民调解员调解卷宗制作培训,规范调解工作流程、调解协议书制作等,对调查记录、调解协议书中遗漏签名、无履行协议时间等事项进行通报,督促提升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
二是规范案件统计上报。制作印发镇村两级矛盾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并要求镇村两级调委会在成功调解纠纷后5日内录入人民调解小助手平台,每月司法所统计上报案件数量,作为个案补贴的依据,市调处中心专人负责全市案件审核,确保纠纷统计数据上报的准确性。
三是规范卷宗审核程序。由镇街道司法所进行初审后,将《调解卷宗》报至局基层科,由个案补贴评审小组对上报卷宗补贴金额、纠纷类型、难易程度、规范程度等按照程序严格进行统一审核认定,并编号存档。
四是规范补贴发放流程。制定《扬中市人民调解个案补贴考核细则》,将考核评估结果与经费发放相挂钩,对办案量不高、群众满意度不高的,逐级减少,甚至不予发放。对符合要求的,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送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到人民调解员帐户,实行个案补贴发放“直通车”,确保全程无截留、无挪用。
(樊帆 顾祥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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