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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行为规范”有时需要“逼出来” 下一条:汇聚磅礴力量同向同心同行
“取舍之间”方得“城市文明”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系列言论之三
  2019-01-13

  我们要共享城市文明带来的红利,就必须学会“共同建设”。它也许不是一道墙,一条路,它往往是来自我们自身的“取与舍”。 克制个人的行为、放弃一些不好的习惯,去交换可以共享的城市文明。比如礼让行人,一个“让”字,是一次争抢时间和礼仪风度之间的取舍,不谈抓拍扣分的强制要求,如果你够细心,可以发现主动“让”出斑马线能换来无数温情瞬间的传递,可能是一个微笑,也可能是一个轻轻的点头致意,“让”出了城市的交通文明。 每一次这样的取与舍,我们都可以放到“公共平台”上去量一量、称一称。因为每一次取舍,既是自身个体的文明建设更是我们共同文明的一次贡献。比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人说,过年放炮是延续多年的传统,不能改,但是我想说,不文明的习俗,当改必改,不能含糊;有人说,空气污染不单单是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但我想说,不燃放就不用增加空气污染的“负担”;还有人说,放炮竹是为了有节日气氛,否则,“年味”就淡了,但我想说,节日气氛不止依赖放炮,“年味”首先表现在讲道德、守公德、讲人情、想他人、顾大局。 城市在发展,时代在进步,燃放烟花爆竹这一古老习俗已经越来越显示出与城市文明不适应、甚至对城市文明具有破坏性的一面,禁放正在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共识和意愿,“取舍之间”方得“城市文明”。 □ 青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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