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 |
|
|
|
四十年四十事 |
|
|
岛城蝶变 |
|
|
美丽乡村行 |
|
|
改革足迹 |
|
|
改革跫音 |
|
|
改革答卷 |
|
|
|
|
|
|
改革跫音 |
|
|
|
|
高位统筹,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工作中实现教育“四优先”:教育问题优先讨论,教育经费优先安排,教育用地优先规划,教师编制优先解决。各镇(街、区)相继出台教育奖励助学政策,设立助学兴教基金,为教育事业的发展积极提供资金、土地、政策等方面支持,各政府部门为教育保驾护航,全市上下凝成一股绳,推动扬中教育持续发力,实现跨越式发展。
财政投入,保障教育优越发展。市委、市政府依法确保教育经费投入的优先地位,建立健全了 “五项机制”:公用经费投入机制,困难学生助学机制,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教育经费管理机制,教育收费督查机制。财政每年对教育的投入只增不减,2011年起义务教育学校公用标准高于省基准定额的10%以上,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拨款较2011年提高了1.6倍,小学、初中生均财政预算公用经费分别提高了2倍、1.7倍。2012年率先在全省实施免费一年学前教育,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与本地幼儿享受同等待遇。将保障中小学校舍安全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截至2018年,累计实现支出13.5亿元。2018年,各级各类学校财政困难学生资助总额较2011年提高了2.5倍。
教育督导,助力教育优质发展。2013年6月,恢复设立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镇(街、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2017年12月,创成“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 (市、区)”。在历年镇江市对辖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中,扬中市都名列前茅,多次位列镇江大市第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