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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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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外培训机构风险告家长书
  2018-11-06

  尊敬的家长: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今年,我市相关部门序时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在此过程中,我们发现众多无证、无照机构存在安全隐患、师资不全等问题。为保障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学习安全及合法权益,特将相关事项向各位家长提醒告知如下: 一、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孩子学业成长,关键是让孩子专注学校课堂教学,养成独立思考、有效学习的良好学习习惯。家长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以满足孩子个性发展需要为出发点,理性选择,切不可盲目跟风,加重孩子学业负担。 二、选择正规培训机构。如果您要为孩子选择校外培训机构,请务必确认该机构是否证照齐全。凡是面向中小学生实施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相关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的补习辅导等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必须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且应亮证亮照办学。 三、不轻信广告宣传。目前,市场上存在一些未经教育部门审批私自设立,和虽经工商部门登记但无教育培训权限的机构,由于这些机构缺乏资质,一旦产生经济纠纷、安全事故,维权无从保障,请家长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同时特别提醒您,警惕各种优惠方式诱导,不要跨学期付费或一次性支付高额学费。按照最新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以防范经营者卷款等潜在风险。 四、采取正当手段维权。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一定要与相关培训机构依法签订合同。对培训内容、质量承诺、培训期限、时间安排、收费标准、退费办法、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途径等,逐项认真审核签订。如遇纠纷,建议您第一时间与该机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请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功,建议家长采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为孩子减负是学校、家庭共同的责任,在此,我们呼吁,给孩子们多一点休息时间,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欢迎各位家长对本市违规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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