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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坚持把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在镇江市率先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并顺利通过省市检查验收,全市农户权属确认和合同签订率达98.6%,共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4.16万本,证书到户率达95.1%,确权登记颁证整体进度位于全省前列。
二是全面运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对照“三全六有”(全覆盖、全进入、全流程,有机构、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档案、有平台)标准,积极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现市镇两级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成交项目533个,成交金额1.07亿元。
三是全面筑牢“三资”安全防线。深入推进农村集体财务“双代理”制度,大力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逐步扩大村级非现金结算覆盖面,率先在全省开展农村集体财务资产管理“阳光行动”试点,实行村级“党务、村务、财务”手机APP公开,成功创建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
四是全面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2018年按照试点要求,在全市选择6个村(社区)作为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村,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研究起草了 《扬中市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扬中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目前试点村股改已全部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已在全市全面推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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