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扬中 |
|
|
|
滚动播报 |
|
|
头条新闻 |
|
|
扬中要闻 |
|
|
综合新闻 |
|
|
社会民生 |
|
|
热线 |
|
|
江洲论坛 |
|
|
公告公示 |
|
|
专题特稿 |
|
|
影像扬中 |
|
|
视听在线 |
|
|
图闻扬中 |
|
|
文苑 |
|
|
健康 |
|
|
美食 |
|
|
风采 |
|
|
媒眼看扬中 |
|
|
|
|
|
|
社会民生 |
|
|
|
超过五人集体上访属违法 律师观点:人民群众要依法表达诉求 |
|
倪德贤 2006-06-12 |
|
最近,连续有群众到市政府集体上访,并滞留政府大院内,干扰了政府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
在市信访局局长曹正龙的日历台上,笔者看到上面记录了最近一段时间的集体上访事件:5月29日,三茅镇金星社区2组20多民村民到市政府上访;6月1日、6月6日,三茅镇普庆C8组20多名村民围堵市政府大门;6月2日,三茅镇建设19组30多人聚集在政府大院内……
针对这种行为,江苏镇江市江洲律师事务所施正春律师分析指出,一些人抱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和“法不责众”的错误观念,为达到所谓的“维权”目的,组织超过5人的集体上访,实际上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
据施律师介绍,2005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信访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市公安局副局长葛成群说,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笔者了解到,最近几起集体上访事件都有幕后操纵者,对此,葛成群表示,公安机关将加大打击力度,对少数挑头、煽动群众闹事者严惩不怠。
施律师指出,合理诉求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但是权利的实现必须以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利和公共利益为前提,采取违法过激方式,不但自己应有的合法权利得不到实现,而且还侵犯了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甚至触犯刑法。各级政府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严格依法调整政府与公民、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同样人民群众也要依法表达诉求,只有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诉求,合理合法的诉求才能真正得到解决。
他建议广大群众,要学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不要被少数人所利用。遇到侵权案件,可以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会有律师或法律工作者提供法律咨询。对于符合条件者,他们还会提供无偿服务。 (倪德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