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始于吴道子,成于李思训、李昭道的“山水之变”,其本质是由山水精神的追求转向山水意境的表现。王维以诗人的学养发挥画家的气质,在文学和绘画领域揭示了诗与画的关系,从而提出了山水画意境表现中的一个准则——画中有诗。由精神而意境,不是垂直的历史线索的过渡,而是一个线索的分枝,是美学上的平行关系。山水画意境问题的提出,是山水画在发展过程中侧重点的转变,是在美学上的完善。
五代宋初的荆浩、关仝、董源、巨然、李成、范宽,完善了山水画的艺术表现,并把中国绘画中的山水画推向了一个历史的高峰。山水画在这一时期成为时代的主流艺术。被称为“百代标程”的五代宋初山水画,在表现领域中将山水的物理和技巧结合起来,又提出了一个新的历史话题,传统山水画对精神和意境方面的关注经此而转向于技术层面——形式。
“元四家”不仅完善了山水画的水墨技法,而且因为时代的特点,为山水画在审美范畴内增添了“逸”的概念。这种具有明显时代特点的审美时尚,虽然有审美之外的社会原因,但却因为这一契机在山水画意境的领域内创造了一个新的标准,后世则将此推为最高的准则。
尽管文人画鄙薄技艺,但文人画在山水领域所提出的依附于“笔墨”的审美准则,却不能脱离一定技术的规范。绘画的形式与山水的程式,都建立在一定的技术基础上,所以在南北分宗时,人们对它的划分与解释,也是以技术的标准来树立南宗的美学规范。山水画发展过程中的南北分宗,是一定历史时期的必然,也是山水画发展史上的重要事件。以新的技术标准和美学规范来疏导发展过程中的无序状况,回归历史的传统,实际上已经表现了山水画的哀落。董其昌对现世的感叹,说明了其中的许多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