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国GDP增长10.7%,超过国家计划(增长8%)2.7个百分点,万元GDP能源消耗降低1.2%,比国家计划(降低4%)少降2.8个百分点;二氧化硫排放量增加1.8%,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增加1.2%,比国家计划(减少2%)多出3.8个百分点和3.2个百分点。国家统计局2006年全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已经公布了这几个数字。现在,我们要对这几个数字进行分析,弄清楚2006年经济增长、节能、环保三者之间的关系,并从中得到启示。
按照2006年国家计划测算,全国GDP增长8%,由上年的18.4万亿元增长为19.9万亿元;万元GDP能源消耗降低4%,由上年的1.22吨(标准煤,下同)降低为1.17吨,由此计算出全国的能源消费总量为23.3亿吨,比上年增长近4%;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少2%,由上年的2549万吨减少为2498万吨,减少51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减少2%,由上年的1414万吨减少为1386万吨,减少28万吨。计划执行结果,按不变价格计算GDP为20.4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0.7%,能源消费总量增加到24.6亿吨,比上年增长9.3%,万元GDP能源消耗为1.21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达到2594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达到1431万吨。这就是说,全国GDP增长超过国家计划2.7个百分点,多增产值5000亿元,是以多消耗能源1.3亿吨、多排放二氧化硫96万吨、多排放化学需氧量45万吨为代价的,致使全国的能源供应压力继续增大,环境污染进一步加剧。这个代价显然是过大了。
即使按照统计数字的实际增长10.7%的速度测算,如果实现节能4%的要求,能源消费总量也应当为23.9亿吨,实际消耗比这多出将近7000万吨。按照1.21吨标准煤换取万元GDP,即多产生了5700亿元GDP,相当于GDP的近3%。扣除这个因素,2006年GDP的增速也就是8%。
在评价2006年GDP增长10.7%的时候,要看到各个方面在节能和减排方面所做的努力,同前两年比较有进步,但是,必须看到它没有确保节能和减排指标的完成,增长方式仍然粗放,从而不应妄加赞美。 |